身份,派出所,居民,也不,一人
提問: 身份證用了15年原來是重號 問題補充: 9月份,當我回老家去辦理遷移戶口時,才發現自己用了15年的身份證是重號。我必須得啟用戶口本上的新號碼。但是我現在所有的證件(結婚證,房產證,購車合同,駕駛證,孩子出生證,社保醫保。。。。。)全是原來的身份證辦的,與現在的身份證不相符。如今原籍出了證明算遷到廈門入戶了,但以上這些證件要更改的話,是要老家出證明還是廈門出證明?我現在36歲了有沒有必要花幾個月的時間去一一更改呢?
身份證重號引來麻煩一大串。 医师解答: 如果僅僅是身份證號碼的改變是沒有影響的。因為身份證號碼由15位增加至18位僅僅是把出生年由2位變為4位,最后一位增加一個校驗數碼(0~9,羅馬數字X)而已,機器是能夠識別的,關鍵是姓名有無變化,沒有影響不大。
據了解,目前各地在改變身份證重號的方法也不盡相同。在廣州是誰先發現誰更改。而在大連市,相關的糾正原則較有代表性:對重號雙方現仍在第一次編碼的派出所轄區居住的,由雙方協商,保留其中一人的身份證號碼,更改另一個人的;對重號雙方都已遷出第一次身份證號碼編碼的派出所轄區的,誰先發現誰先更改號碼,保留另一重號人的身份證號碼;對于一方遷出第一次身份證號碼編碼的派出所轄區的,由仍在派出所轄區一方更改。以上情況下變更居民身份證是免費的。凡是變更身份證號碼的,都由當地派出所開具《居民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》,以方便更改其他證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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